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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“蓮花河畔景苑”7號樓整體倒覆,事故調查組組長江歡成稱,從業46年來,這種事情還從未聽說過,從未見過。 |
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/昨日,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,閔行“蓮花河畔景苑”在建樓房倒覆的主要原因是:樓房北側在短期內堆土高達10米,南側正在開挖4.6米深的地下車庫基坑,兩側壓力差導致過大的水平力,超過了樁基的抗側能力。
東方早報報道,昨晚9時,閔行區政府新聞辦第八次發布事故進展稱,閔行區信訪辦將於今日上午,牽頭組織業主代表與開發商進行理賠事宜協商。
事故調查結論尚未完成
6月27日清晨5時30分許,蓮花南路羅陽路附近在建的“蓮花河畔景苑”小區工地內,13層高的7號樓向南整體倒覆,一名工人被壓死。
昨日,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(簡稱建交委)主任黃融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,事故調查專家組細分為勘察設計、水文地質、施工工況、檢測等四個小組,對事故發生的工程技術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和複核,於7月2日提出了事故原因結論。
黃融表示,事故調查組正在對前階段搜集的證據、材料、筆錄進行分析論證,以盡快形成調查結論,並及時公布。
堆土超過警戒線7米
專家組成員、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技術總監顧國榮說,施工方曾兩次進行大量堆土,第一次堆土施工發生在半年前,堆土高3至4米,距離7號樓約20米、距離防汛牆約10米,當時已經導致沉降;第二次堆土施工發生在6月下旬,堆土緊貼7號樓,在6天內即高達10米。
同時,施工方在7號樓南側開挖地下車庫基坑,深度達4.6米。
顧國榮說,第二次堆土是造成樓房倒覆的主要原因。土方在短時間內快速堆積,產生的單位面積壓力為11-12噸,導致下方3-13米的土層出現變形,產生側向力高達3000噸,加之樓房前方由於開挖基坑出現淩空面,導致樓房產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,對PHC樁(預應力高強混凝土)產生很大的偏心彎矩,最終破壞樁基,引起樓房整體倒覆。
根據該工地的地質條件,天然的地基承載只有5噸,意味著土地上的堆土高度不能超過3米。
勘察、設計、樁基符合規範
專家組經過勘察、檢驗、複核認為,倒覆大樓的原勘察報告、原設計結構和大樓所用的PHC管樁都“符合規範要求”。
針對部分樁基是空心水泥管的疑問,中國工程院院士、專家組組長、上海現代建築設計集團總工程師江歡成說,空心樁是很好的樁型,節省材料,垂直承載力很強,而建築物通常不依靠樁基抵抗水平推力。
江歡成明確表示,施工單位缺乏對施工現場的科學認識,“施工大膽,無知導致無畏,甚至發展到蠻幹。”
“我從業46年來,這種事情還從未聽說過,從未見過,這是第一次,我也希望是最後一次。”江歡成說。 |